close

來自瑞典的連鎖服飾店Hennes & Mauritz(H&M),在亞洲或許鮮少被提及,但是在歐洲卻是名氣不小。以銷售量為衡量標準,H&M是歐洲最大的服飾零售商。今年營收預計將達58億美元,淨收入比前年成長34%。

H&M之所以能橫掃歐洲街頭,得力於公司兼顧流行、品質及價格的三合一哲學,以及積極擴張的政策。企業理念即「以最好的價格,提供流行與品質」。

董事長Stefan Persson的父親於1947年在瑞典的Vasteras市創立第一家Hennes(瑞典文的意思是「她的」)女性服飾專賣店,1968年併購專門銷售打獵用品和男性服裝的Mauritz Widforss,公司改名為Hennes & Mauritz,簡稱H&M。1980年代末期,H&M開始進軍歐洲市場,1990年代,H&M連鎖店如雨後春筍般的在歐洲各地成立。2000年,H&M更揮軍美國,創造輝煌的營業額。2007年,H&M全面擴展亞洲市場,香港店、上海店已陸續開張。近十年來,H&M業績成長四、五倍,2006年營業額達新台幣360億元,躋身歐洲前三大服飾公司,目前在全球28國共有1,400多個據點,約有六萬名員工。

平價
H&M店中的產品多元,提供男女消費者以及兒童流行和基本服飾,同時販賣化妝品。店中服飾的平均售價只有18美元。公司認為,平價才能讓消費者負擔得起每一年,甚至每一季都去店中購買新推出的產品。這種策略最能吸引15到30歲,講求曾經擁有,而不是天長地久,希望隨時都能追上流行的女性消費者。
為了降低成本,以維持平價策略,H&M沒有自己的成衣廠,產品由主要外包給亞洲與歐洲約700家供應商負責生產,其中許多供應商位於發展中國家。由於成本控制得宜,公司的產品售價雖低,毛利仍然能夠維持在53%左右。

流行感
公司把流行視為有如容易腐壞的食品,必須時時保持它的新鮮,因此公司力求將存貨降到最低,而且讓新貨源源不絕。所以點子必須迅速被轉化為服飾,讓消費者能夠快速買下上架的衣服,上街展示還屬新鮮的時髦服飾。
為了達到這種效率,公司的所有服飾都由公司內的80名設計師設計,公司與供應商間密切合作,嚴格控制每個過程,同時扮演進口商、批發商和零售商的角色,盡可能減少產品經手的人數,讓過程更簡潔。H&M把衣服從設計到上架的時間壓縮,最短只需三個星期,速度在業界數一數二,公司因此有能力在任何時候,推出符合流行尖端的產品。

市場
H&M專賣店必處於黃金地段的購物街與購物中心——無論是在時裝大都會,如倫敦或紐約,還是較小的城鎮。租用店面的方式提供了極大的靈活性,讓H&M在任何時候都可保證能選取最佳店址。這是H&M自1947年成立首家專賣店以來一直秉承的擴展原則。H&M專賣店系列豐富——從產品齊全的大型專賣店到小型的概念店。概念店讓H&M更容易在成熟的市場和大城市持續發展。它們還使H&M能夠利用營業面積只有200-700平方米的較小店舖,為顧客提供更明確的產品。
今天,H&M擁有青少年服裝、女裝、童裝與男裝及內衣與配飾的概念店。

行銷
H&M大膽利用名人、名模代言平價服飾, 製作各式各樣精美的海報,引起廣泛注意,甚至有人撕下張貼在街頭的海報,帶回家欣賞。 除了利用名人、名模代言,製造話題性,H&M更借重名設計師設計服裝,香奈兒設計總監卡爾.拉格斐、披頭四樂團保羅.麥卡尼的女兒史黛拉都曾為H&M操刀。最近,H&M還為美國巨星瑪丹娜開闢了M by Madonna副品牌。這些名家設計的服飾限量提供,推出前一天,店外就大排長龍,媒體爭相報導,等於幫H&M打免費廣告。藉此, H&M有效地提高知名度並提昇品牌價值。
為了以經濟的方式使品牌更鞏固和更清晰,H&M更定期展開各種宣傳和公關活動,並與時尚媒體密切聯繫,以此來展示品牌的時裝,並提高H&M的知名度。例如定期在銷售國家召開新聞發布會。
H&M的行銷策略成功的創造消費者的聯想,讓他們要買有流行感、有品質又便宜的服飾,就非H&M莫屬。

網路行銷與郵購
25年來,北歐地區的H&M顧客無須離家即可購物,最初是透過產品目錄郵購,1998年後也可透過互聯網購物。現在,此類透過網絡進行的交易正逐漸增長,這種購物方式鞏固了H&M提供的產品與服務,它讓顧客能隨時隨地接觸H&M的時裝。 

在美國接觸到了這個品牌
便愛上了它的設計感和便宜的價格
不小心敗了很多件回來XD
個人覺得它算是和NET同等價位
但品味卻比之更高一層的大眾品牌
可惜因為某些笨蛋制訂的爛法規
H&M決定跳過台灣而在上海及香港設廠......
唉唉唉~無緣啦~

官網:http://www.hm.com

H&M於香港的宣傳介紹:http://booliv.blogspot.com/2007/03/h.html
真不愧是H&M
如此的大手筆真是它一貫的風格啊
話說我在紐約就曾被它超大型海報給嚇到了說~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ynth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